来自山东青岛的客人和先生自己经营一家旅游公司,五月份宝宝在美国满月,办完满月酒一家人就带着宝宝回国了。回国后不久就把宝宝的户口成功上好了,关于在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会遇到被要求填写放弃美国籍的申明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呢?
美国国籍法规定:父母无法代替孩子决定孩子的美国国籍归属问题,只能等到孩子18岁时由孩子自己决定他是否愿意放弃美国国籍。也就是说,根据纯美国法规定,孩子在18岁之前拥有中国户口是安全的,不会应影响他18岁后从新选择入籍美国。而小孩子在18岁成年之后,理论上如果他继续默认这种双重国籍的状态存在的话,那么他有丧失美籍的条件和风险,但是,如果真的要丧失,按照当前的程序,他还需要到美国的机构举手宣誓才会获得退出美国国籍的文件。如果孩子不这样做,美国是“暧昧和默许的”,所以上户口跟丧失美国国籍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可以说是没有关系的。不是说,上了中国户口就会丧失美国国籍。
其实没有关系的,这些行自愿放弃美国国籍申明书只在给宝宝上户口是有作用的,也就是说,虽然填了这张说明表,宝宝还是拥有美国国籍的,这点爸爸妈妈们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