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来自北京,第一胎赴美生子,客人和先生自己经营一家旅游公司,六月份宝宝在美国满月,办完满月酒一家人就带着宝宝回国了。在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被要求填写放弃美国籍的申明。
美国国籍法规定:父母无法代替孩子决定孩子的美国国籍归属问题,只能等到孩子18岁时由孩子自己决定他是否愿意放弃美国国籍。也就是说,根据纯美国法规定,孩子在18岁之前拥有中国户口是安全的,不会应影响他18岁后重新选择入籍美国。而小孩子在18岁成年之后,理论上如果他继续默认这种双重国籍的状态存在的话,那么他有丧失美籍的条件和风险,但是,如果真的要丧失,按照当前的程序,他还需要到美国的机构举手宣誓才会获得退出美国国籍的文件。如果孩子不这样做,美国是默许的,所以上户口跟丧失美国国籍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可以说是没有关系的。上了中国户口就会丧失美国国籍。这是错误的!
这些自愿放弃美国国籍申明书只在给宝宝上户口是有作用的,也就是说,虽然填了这张说明表,宝宝还是拥有美国国籍的。